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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管委会)新河基层社区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7-30

项目名称: (河西管委会)新河基层社区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HX240007-01FG

招标公司: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 南京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社区中心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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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HX240007-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 新河基层社区中心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新城委规字[2024]139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18296.5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8296.55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设计

2.2 工程地点: 建邺区秦新路北侧,青莲街东侧,具体界址根据规划审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设一座基层社区中心,规划用地面积约4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123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主要包含土建、给排水、消防、电气、弱电、智能化、暖通、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 240.00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 11166.78 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 拟建设一座基层社区中心,规划用地面积约4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123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主要包含土建、给排水、消防、电气、弱电、智能化、暖通、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新河基层社区中心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红线范围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人防、消防、装配式、海绵城市、节能绿建(含绿建二星预评价)、日照分析、综合管网、门坡设计);智能化设计;精装修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全过程BIM设计; 室外管综设计(含燃气、自来水、供电、通信等设计);幕墙设计;标识标牌设计;报批报建过程中的专项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其他设计工作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 设计服务期: 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web/login.html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21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企业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宿舍、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同时评分业绩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83.72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1166.78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南京智能开标大厅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宿舍、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同时评分业绩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宿舍、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同时评分业绩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3.1.1、总体设计思路及创意构思:根据招标人意图总结并得出设计理念;充分阐述设计愿景和设计策略,场地布局合理,集约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交通流线组织和竖向设计合理可行。(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1.2、建筑平面及空间设计:功能要求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功能分区合理、流线清晰、便于管理,合理且响应任务书要求,面积预留部分对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符合低空经济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功能布置有积极应对,彰显科技化、人性化并考虑社区交往需求。(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1.3、建筑造型及效果表达: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投标成果图纸内容完整、空间和外立面有特色、效果表现力强。(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1.4、智能化建造及新技术应用: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工程建造技术,充分考虑数字设计与智能建造在本项目的实践与应用,制定面向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设计方案,高效管理项目的进度、投资及工程质量。(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1.5、绿色建筑设计:响应节能减排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能耗控制措施,采用被动式和主动式的节能技术,适应地域气候的绿色建筑设计策略。(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1.6、造价控制及保证措施: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分析以及各专业的设计说明是否完备,按投标方案编制的投资估算是否准确,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是否齐全 。(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3.2.1、项目认知: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使用需求和特点,对本项目上位规划、周边环境及居民设施情况、场地现状、公共设施配套政策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2.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是否准确,采取的对策是否合理有效,充分了解周边地铁设施情况,对毗邻地铁站在空间和功能上做出适当的避让及合理的衔接。(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2.3、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有监控及应对措施。(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2.4、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7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7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的得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7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7分。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7分。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7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7分。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8、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7分。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9、装饰专业人员1名:具有装饰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装饰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7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1分)

6.4.10、总图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旧版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7分。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11、BIM专业人员1名:具有BIM类岗位培训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7分。(提供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2、园林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7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需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1分)

6.5、其他因素评分(满分2分)

6.5.1、企业奖项(满分2分)

企业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提供一个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省级设计类奖项的,提供一个得0.8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市级设计类奖项的,提供一个得0.7分。 (此项限评2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设计合同,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园林景观专项、结构抗震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国家级奖项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月-2024年6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关人员不得分。

(5)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6、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月-2024年6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本项目设计招标为设计团队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8.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10、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2、本项目力争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设计类奖项。

8.1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西街59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西街59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刘新月 联 系 人:卞韦林、陈佳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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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giRgkx17OtNlzQWoiBgC-y4KwVZzfq3dJthH*eW6v9s0Hegv2ea0HCCtUxTF0W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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