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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建邺区莫愁湖街道江东15号地块(NO.2018G48)消防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9-02

项目名称: (建邺区)建邺区莫愁湖街道江东15号地块(NO.2018G48)消防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JY190098-08SG

招标公司: 南京云江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来源: 南京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消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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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Y190098-08SG

1. 招标条件

南京云江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建邺区莫愁湖街道江东15号地块(NO.2018G48)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建邺发改备[2019]5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90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消防安装工程

2.2 工程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7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消防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建邺区莫愁湖街道江东15号地块(NO.2018G48)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共有7幢建筑,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100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6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000平米,总建筑面积约89600平米,建筑物层数16层,其中地上14层,地下2层,建筑物高度60米,基坑深度10.3米,本工程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本次消防安装工程包括招标图纸范围内消防给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电气安装工程、气体灭火、室外消防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njweb/)申请投标。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a.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安装工程(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可以兼得。)

6. 评标方法

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横向暗标)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3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5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7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6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7业绩:1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安装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本投标企业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可以兼得)。

6.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 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6.9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涉及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和信用评分(共23分)打分。通过商务技术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通过商务技术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通过商务技术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通过商务技术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涉及的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报价评审打分。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得分总和,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8月5日15时38分到 2022年8月12日15时38分 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并提供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红牌、黄牌警示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9.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开标前建设部或江苏省建设厅发布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9.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10本工程采用纸质标,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壹份(媒介为U盘)。

9.11工程采用纸质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云江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 系 人:张丽

电 话:025-87787186 电 话:025-83328519-8045

传 真:无 传 真:025-83328519-8045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646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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