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南京城墙景区景观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9-14
项目名称: 南京城墙景区景观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100-NJGJ-C2024-0056
招标公司: 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
来源: 南京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景观提升项目
项目概况
南京城墙景区景观提升项目 JSZC-320100-NJGJ-C2024-005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9-3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NJGJ-C2024-0056
项目名称: 南京城墙景区景观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4.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4.7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城墙景区景观提升项目,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80个自然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
5.必须提供供应商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2024年(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9-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
五、开启
时间: 2024-09-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号会议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4.1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4.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4.3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5.勘察现场: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7.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7.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7.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7.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下述由信用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8.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边营1号
联系人:刘心悦、王珊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