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口腔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 2024-10-26
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南京市溧水区口腔病防治院
来源: 南京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南京博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医用冷藏冰箱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320 合同编号:ZNCG-2022-036 限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使用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口腔病防治院 供应商:南京博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629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5日 3201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溧水区口腔病防治院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南京博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红花巷66号 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2幢1223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按照_公开_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海信医用冷藏冰箱、药架药柜,迈 瑞血细胞分析仪、迪瑞生化分析仪、迈瑞化学发光分析仪、迈瑞血凝仪、尼康显微镜、奥洁 等离子消毒机,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 (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捌拾 玖万玖仟陆佰元整(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 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 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 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ZNCG-2022-036号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 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 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 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 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 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 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 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 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2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 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 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勺违约责任。 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 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 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告诉。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 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 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 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 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 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合同款支付 079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中标价%的履约保证金。 3、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4、付款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 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保证金:同时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 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9 2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 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 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 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 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缴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 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 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 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 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 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争议:(1)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 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代理机构一份,报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一份。 病防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3、 甲方(采购人):(盖章)南京市溧水区口腔病防乙方(供应商) (盖章)南京博邦医疗科技有限 区 治院 公司 162907079 水 代表人:代表人:魏臻栋1 电 话: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南京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龙蟠路 支行 账号:账号:查看完整信息008346 限 有 公 司 科 日期2019年9月15日 疗 鉴证章:理 管 有 限 诺 正 江苏 3201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