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六合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六合区纪委档案数字化项目
- 2024-10-28
项目名称: 六合区纪委档案数字化项目
项目编号: JSNJA2208676CGNO0
招标公司: 中共南京市六合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源: 南京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司: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信息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档案数字化
合同编号:JSNJA2208676CGNOO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GN00 C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六合区纪委档案数字化项且 使用单位:中共南京市六合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供货单位: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SNJA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必 填 监制 南京市财政局 零 JSNJA2208676CGNO0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南京市六合区泰山路7号 采购人:中共南京市六合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供应商: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称乙方) (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住所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12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碳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档案等整理及数字化加工,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小计 单价 数量 服务内容 序号 171000 0.57 300000 幅 1 214200 35.7 6000 卷 2 75 385200 合计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385200元(小写)参拾报万伍任 底佰元(大写)人民币,税率为6%,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 制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HRZC-2022015号的竞争性2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 面I (3)碰商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合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合同编号:JSNJA2208676CGN00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 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 规范为准。 第六条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于2022年12月10日完成服务事项。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 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3、付款条件:3.1合同签订后,项目服务人员到位后动工作一个月后一周内,付合同总价款的 30%;3.2项目任务过半,并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总价款的30%;3.3项目合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0%;4、项目增减价格。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项目需要,对 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服务内容增减,双方将依据上述规定的价格标 准共同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 款总额的5%e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0%。 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白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 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 效。 合同编号:JSNJA2208676CGNOO 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交易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 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 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 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应按合同 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同总价30%赔偿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 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 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定费由乙 方承担。 专用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光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诚实信用 合同编号:JSNJA2208676CGN00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5 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信信息 有 科技有限公 中共普京市六合区纪律检乙方(供应 甲方(采购人):南 司(盖章) 鸿 查委员会(盖章) 共 合同专用章 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01) 320102205891 开户银行:建行湖北路支行 开户银行:JSNJA22086 号:3200查看完整信息00588 帐 帐号: